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大连医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本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到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未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2-2013学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出台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出台了《大连医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分六章、三十条,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更好地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通过《实施细则》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由校务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兼职信息员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有关事宜。
(三)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学校信息
一是互联网,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召开职工大会、专项工作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三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校内外一定范围公开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严格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五)开通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为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开通了“信息公开网”,设置了相关文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受理、最新公开信息等栏目。特别是针对教师、学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设置了学籍管理、教育收费、招生就业、帮困助学、项目招标、非学历教育、学科建设、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监察审计等热点专题,进一步方便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各方面的办学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按照《实施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会议材料、信息简报、文件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其中,校园网主页主动公开信息1052条(对内145条、对外907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369条;编印《大连医科大学报》10期、《大医信息》37期、《大医简报》21期、《大连医科大学校务办公室工作通讯》6期、《大连医科大学校务办公室工作通报》3期、《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2期、《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3期;出版了《大连医科大学年鉴(2011)》《大连医科大学宣传册》和《大连医科大学形象片》;编印了《大连医科大学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汇编》《大连医科大学人才暨师资工作会材料汇编》《大连医科大学科技管理文件汇编》《大连医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材料汇编》《大连医科大学学生手册》《大连医科大学新生家长指南》等材料,方便了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和学生利益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层次学生招生政策、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的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财务信息。
(三)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情况、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内容、学宿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招生录取办法;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考生咨询及申诉的热线电话和招生投诉接待地址;前一年招生录取数据资料等招生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招生栏目和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专栏中面向社会公开。此外,学校还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门户网站、省内外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新浪网、教育在线网等网站,省内外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和网上咨询会,大连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全面公开学校招生信息。
据统计,2012-2013学年度,我校在各家媒体(网站)登载招生考试信息稿件约50篇次,接受媒体、考生及家长来访200余次,印发学校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21000册,参加省市区现场咨询会18场,网站“论坛”解答考生问题600余条,录取期间接待和受理考生、家长来电咨询万余人次。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均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了公开,且公开信息细化至项级科目。学校各单位公务用车、业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也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务办公室,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2-2013学年度,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努力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处室和学院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完善各领域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和管理,构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人力和技术投入,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包括QQ群、官方微博、飞信群等新载体,丰富学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